中小企協冀無薪缺勤代替侍產假 倡每四周工作時數不超百二小時為非全職
本會就特區政府現正推進有關“修改《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的立法工作。本會對修改《勞動關係法》中增設三至五個工作日的男士有薪侍產假對中小企是很重的負擔。希望把現時的兩個工作日無薪合理缺勤,增加至五個工作日無薪合理缺勤。本會十分贊成明確規範非全職僱員的定義,建議以每四周工作時數不超過一百二十小時為界定上限,界定為非全職工作。
記錄假期加重負擔
本會對諮詢文本有下列意見:首先勞動關係法:一、有關第一項修改內容——增設三至五個工作日的男士有薪侍產假。因中小企業人資緊張,強制性增加三或五天的男士有薪侍產假對人力資源缺乏的中小企業也是很重的負擔及影響中小企業的運作。因此希望把現時的兩個工作日無薪合理缺勤,增加至五個工作日無薪合理缺勤,勞資雙方可就實際工作需要作出靈活調配, 更切合現時的經濟環境及需要。
二、有關第四項的修改內容——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即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其中三日強制性假日調於公眾假日享受)。對相關的安排表示贊成及同意。但在實際操作上可能引起不少的額外行政工作,特別是每位合資格的員工都可能選取不同的公眾假期,在記錄及安排上將會加重中小企的行政負擔,同時亦增加了相關安排出錯的風險,增加勞資雙方出現磨擦的機會。勞資雙方就協議簽訂上或會墮入法例理解的誤區,增加勞資雙方的矛盾。因此希望政府可提供足夠的相關協議範本,讓中小企的管理人參考。
三、本會對諮詢文本中有關勞動關係法的二、三、五、六及七項基本同意及贊成,同意政府的修改內容。
多元模式紓招聘難
非全職工作制度方面:一、隨着近年更多年輕人更喜歡充當自由工作者,自由選擇工作方式及彈性工作時間。家庭主婦、學生、半退休人士等亦因應自身情況只能抽出部分時間任非全職工作人士。多元化的工作時間模式是解決人資短缺,紓緩中小企招聘員工困難方法之一。若能正確建立非全職工作制度,吸納社會上能承擔非全職工作的人士,填補中小企人力資源的缺口,是雙贏配搭。本會十分贊成政府是次明確規範非全職僱員的定義。使這類工作模式人士成為本澳正式勞動人口的一員,受相關勞動條例保障。
二、現時政府構思以單一的工作時數,亦即每四周工作時數不超過七十二小時,界定為非全職工作,該會有所保留。因應澳門中小企業人資的需求及人員的競爭力不及博企等大型企業,非全職工作者主要因為本身未能全身投入全職工作而選擇以兼職工作,如果每周時數的限制太大,則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收入。本會建議以每四周工作時數不超過一百二十小時為界定上限,界定為非全職工作,這樣較切合中小企需求。